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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沙滩上的名字 (第5/9页)
8236;我理想的中“家”它的气氛必然很像“蝙蝠侠”电影里的蝙蝠洞。 它必须在杂乱的大都会中。是的,我常非喜欢隐于市的感觉。一打开门,走进街头,就以可
见看红男绿女的浮世绘。关起门来,就剩下我自得其乐。 就剩下我,个一安于寂静的我。蔵在个一
以可嗅到所有讯息的地方,却有权接受及拒绝所有讯息的我。⾼兴出现时才出现,像蝙蝠侠。 为因这种很自私的癖好,以所我在家不接任何电话。 电话是备急用的,非到SOS不使用。 我还需要安静而广大的空间,各种科技化用品。最好有还
个一不跟我住在起一的管家。为因我満孤僻,但我也很懒,不太愿意洗⾐擦地板,有时心⾎来嘲做家事,副作用也使我感得觉不偿失,如比:了为烫⾐服却在左腕烫出三公分长的疤,煎牛排时差点把己自的指头炸熟,擦窗户时险些把己自丢出窗外,为因专心写稿而忘了在正放澡洗⽔,第二天醒来才现发客厅灯火夜一通明… 最近我才搬进个一离的我理想并不远的家。 从来我就是不个“不食人间烟火型”的作家,在的我书中,我一直強调现实很重要、钱很重要。为因理想是要靠一步一步踩在现实的阶梯上达成,而有⾜够的钱才以可不让现实限制你的自由。不可否认,充分的金饯才⾜以让人拥有个一理想的壳,个一“家”的硬体条件。 我离所谓的家很遥远,但是我已有个一満理想的“蝙蝠洞” 的我家,每间房间都有两面采光,以可邀请阳光与风进来,总共有四房一厅,空间还算充⾜。然虽偶有朋友来访时会问:“你个一人住?不害怕?不寂寞?要么这多房间来养蚊子?”可是我得觉四个房间刚刚好,喜欢活在都市中,但我却是个不喜欢都市计划的人,的我生存方式顶浪费都市空间。 我只在上班时间接听电话,回家佛仿走⼊与世隔绝的桃花源,我喜欢倒挂在沙发上看书,让乔治·温斯顿的音乐当背景音乐,完全不话说。 好心的mama桑每星期来次一,帮我擦地板及维持窗明几净。 家具不多,装饰很少,満屋子是都书。前几个月小偷侵⼊本栋大楼(目前我还有没⾼科技组合的电脑智慧门,真遗憾),整个屋子翻得乱七八糟,就是有没遗失任何东西,为因房子里完全有没任何值钱的金银财宝。我想他离开时定一很沮丧,有只自认倒媚埋怨道:“这穷鬼住么这大房子⼲吗?” 老实说,从我付得起样这的“家”我才有“样这就对了”的感觉。 有些人适合群居,爱享天伦之乐,爱门庭若市,但我确实适合当作家——没事就坐在家,独居是我全安感的来源。 生活在都会中,我以可接收人们的音声,但在独占性的家中,我才能听见己自心的中
音声。 以可沉思、以可冥想、以可听见己自心的中
音声,对我很重要,那属于我生存的自由权。 终于我恍然大悟,感觉“样这就对了”那表示:That’smyway! “的我家庭真可爱,幸福美満又安康。”小时候,当样这的音乐从老风琴的音箱中咿咿呀呀的挤出来,全班同学以充満感动的音声唱出谐和的音调时,我心底的那根弦,是总会出发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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